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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问题

2023-11-29 6:43:23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难产加输卵管结扎,法定休假一共多少天?从2018.9.1开始休假的话可以休息到什么时间?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准假?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省政府令第122号)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生育或者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下列保护:(一)生育的,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女职工下列保护:(一)实行输卵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假期;用人单位应当执行上述规定,您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应享受的假期。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9-1-13 23: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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