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山闻钟上说是退款在“11月30日”完成,可是,我们这些要求退款的业主却在12月2日被告知,退款是从下周一(12月4日)起开始!对此,实在让人气愤!以下为投诉,请有关部门查证:1、车位销售退款当初说是“一个月”,当时说是“11月底”,可是现在,他们狡辩为“签定退款协议后的一个月”!车位诚意金退款期限是否欺骗业主,如果确实,须在寒山闻钟上、并向业主立即道歉,马上退款!2、双“11”前一天,锦城将车位销售交由第三方公司,这个第三方公司立即在原中南锦城销售宣传价的基础上加价约一万,躺着赚钱!这里,明显是违背当初承诺,欺骗业主!这其中,中南车位销售负责人和这个第三方公司是否有腐败问题?是否涉利益输送与反输送?请查证!因为这伤害了业主的利益!3、双“11”车位开盘当天,中南锦城销售大厅张贴的车位销售价格,有些车位在前次已销,可是,标出的价格并不是实际销售价格,而是据说所谓的“15年价格”,即当初的备案价,这明显违反国家规定,涉及欺骗。当然,现在,锦城销售大厅已更换了车位价格图!(如果需要,业主有双“11”当天锦城大厅张贴的部分车位价格图照片)4、最后,不得不说,常熟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初的调查显然非常马虎,纯属应付!立场并不中立!——业主当然知道车位销售是市场调节价,但是,以此推脱监管责任,十分荒唐!难道你们没看到外地一些部门对车位销售出台的一些规章?难道你们没看到锦城对销售价格的违背承诺?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qingnilengjing”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答复如下:1.据调查,“诚意金”退款问题,至2017年11月26日已有34人退款到帐,另有25人因退款手续不全,尚未办理,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周内全部退款到位。2.车位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经调查,常熟市中南世纪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联系该小区业主,宣传“双11”开展车位销售大优惠活动,欲购买车位的业主须先交纳“诚意金”1000元。2017年11月10日,中南世纪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苏州泊智停车科技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第三方)签订了协议,委托该公司负责中南世纪锦城未出售的地下非人防车位的出售事宜及车位销售过程中的商务谈判、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第三方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12日、13日三天与购买车位的业主签订了《居间服务协议》,向实际购买车位的业主收取居间服务费,标准为每车位一万元。车位销售价格为中南世纪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确定的销售价格,业主可凭《居间服务协议》抵扣车位销售价格4万元,业主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居间服务费与车位转让协议价格之和。经核对现场公布的车位价格公示表,未发现业主实际成交价格与公示价格不符的情况。3.此前,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调查。如果消费者有该楼盘进行虚假宣传的证据,可提供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进行处理,地址:常熟市长江西路112号304。目前,暂时未有消费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商家虚假宣传的相关证据。4.您反映的锦城销售大厅已更换了车位价格图问题,您或业主可向发改委提供“双11”当天锦城大厅张贴的部分车位价格表相关证据,以便发改委进一步核查。发改委联系电话:0512—12358。感谢您的关注。
补充一点:中南锦城在车位即将销售的双“11”前一天,突然将车位销售交由第三方公司并立刻在原先宣传承诺的基础上涨价一万元,这不仅是欺骗业主,违背承诺,而且在实际上意味着将原先优惠给业主的一万元/车位的金额转给这个第三方公司,这个第三方公司什么事不干,一天之内躺赚一万元/车位,这其中,车位销售的负责人难道没有猫腻?没有腐败?没有利益输送?或许,这只是锦城公司欺骗业主继而涨价的一个借口,只是让这个第三方公司打个掩护?再联系之前几年锦城屡次欺骗业主的事实,这样的一个不讲诚信的公司,怎能不让我们业主气愤?对这样的公司及其负责人不作处罚,市政府的有关部门有不作为之嫌!
“qingnilengjing”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据调查,“诚意金”退款问题,至2017年11月26日已有34人退款到帐,另有25人因退款手续不全,尚未办理,中南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在本周内全部退款到位。
2.车位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定价。经调查,常熟市中南世纪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日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联系该小区业主,宣传“双11”开展车位销售大优惠活动,欲购买车位的业主须先交纳“诚意金”1000元。2017年11月10日,中南世纪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苏州泊智停车科技有限公司相城分公司(第三方)签订了协议,委托该公司负责中南世纪锦城未出售的地下非人防车位的出售事宜及车位销售过程中的商务谈判、协助合同签订等事宜。第三方公司于2017年11月11日、12日、13日三天与购买车位的业主签订了《居间服务协议》,向实际购买车位的业主收取居间服务费,标准为每车位一万元。车位销售价格为中南世纪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确定的销售价格,业主可凭《居间服务协议》抵扣车位销售价格4万元,业主的实际成交价格为居间服务费与车位转让协议价格之和。经核对现场公布的车位价格公示表,未发现业主实际成交价格与公示价格不符的情况。
3.此前,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已经进行了调查。如果消费者有该楼盘进行虚假宣传的证据,可提供给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北分局进行处理,地址:常熟市长江西路112号304。目前,暂时未有消费者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商家虚假宣传的相关证据。
4.您反映的锦城销售大厅已更换了车位价格图问题,您或业主可向发改委提供“双11”当天锦城大厅张贴的部分车位价格表相关证据,以便发改委进一步核查。发改委联系电话:0512—12358。
感谢您的关注。
便宜不好占啊
2017-12-2 10: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