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州公安,再次烦请你们以民生为本,以保护一方百姓的人生和财产安全为本~目前我处已经连续半年受到吴中临湖装饰城灯厂杨某以要债为由(与我家没有任何买卖关系)上门恐吓 骚扰 威胁 ,要进我家捣乱。老人无奈天天吃心脏病药,挂水,同时数十次报警无果~目前我处已经取证其有私闯民宅之嫌,烦请尊敬的国家公仆人员以民为本,保护一方人民人生财产安全!将坏人绳之以法,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经查,网友与灯具店存在经济纠纷,双方已多次报警。根据现场处警情况,灯具店人员至网友家中讨要灯具钱时,无违法行为。派出所工作人员已告知灯具店人员通过合法的途径讨要灯具钱。建议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此经济纠纷,如协商不成,也可通过上诉法院解决。
债务不一定买卖关系中发生的,能否说说他用什么理由来要债?比如你没借钱,但是帮借钱的人担保了之类的?
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滴。
追着你要债,总有个理由吧?
无违法?要不要我把视屏拿出来给你看下?私闯民宅算不算?到底有没有违法行为?还有请问中华人民共和国骚扰连续几次可以定性违法?警察先生你告诉我?
有没有经济纠纷?
楼主把自己避重就轻了吧
《刑法》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1、立案标准:根据刑法第245条的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2、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根据宪法的该条,对私人空间的刑法保护,由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加以规定了一个非法侵入住宅罪即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第三款
非法侵入住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一般情形,有公安机关进行治安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第3款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与我家没有任何买卖关系,这句话和回复中的网友和灯具店经济纠纷,,,楼主这里啥情况?
2018-11-27 19: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