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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林业局徇私枉法放任盗伐林木者逍遥法外

2018-7-8 3:53:22发布35次查看
湖南龙山县林业局最新惠民政策就是好!须全面推广!
湖南龙山县桂塘镇友谊村,毗邻乌龙山地质公园和纳吉滩电站。自2011年至2013年,该村发生一起大肆盗伐走私集体林木事件。龙山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确认了盗伐事件后,对举报人回复:“砍树人在外打工,我们也没有办法。大家都是一个地方的,就算了,不要再追究了。”
真是好政策啊!盗伐林木后,在外打工就可以逍遥法外,真是充满人文关怀啊!这样的执法部门打着灯笼也难找啊。
根据《森林法》和湖南省执行标准,盗伐林木3个立方米以上就是盗伐林木罪。嫌疑人盗伐100根以上林木,大部分是成长了30多年的成材林木,难道不够3个立方米的标准?在第一次盗伐时,桂塘镇林业站的工作人员现场制止,并明确告知嫌疑人:“这是集体林木,任何人不能砍伐。”难道这不构成盗伐林木罪?执法者徇私枉法,背后是怎样的利益纠葛?
龙山县大力宣传“生态立县”和开展涉林犯罪专项行动,大肆鼓吹成效斐然,连盗伐林木的犯罪事件都不能依法处理,难道只是开玩笑罢了?
请问你这是干嘛啊/?最基本三点:时间、地点、人物。都不齐全。你这是无聊拿国家公职人员消遣吧。!
回复网友20141106111856:!!! 我已经用足够的耐心去对待此事了,有人却不以为然。公平正义是一定要靠自己去斗争才能得到的。
典型的包庇犯罪
2014-11-05 0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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