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及处理情况:2016年10月27日上午,邻居陪我到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桂花派出所报案,反映人身安全问题。请求公安机关查明报案事实,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报案人及近亲属的人身安全。桂花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受了我的《报案书》,并制作询问笔录三页,经核对无误后,我在笔录上签名,并按了手印。但我没有收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的《回执》。12月21日,我向桂花派出所廖斌发出短信,请求补发《回执》;但至今我一没有收到短信回复,二没有得到公安机关应当出具的《受案回执单》。12月22日,我从市长信箱发出咨询信,标题:为何不依规出具《受案回执单》?2017年1月4日,我又从市长信箱发出咨询信,标题:请问株洲市政府,对我2016年12月22日提交的信件(查询号:okrk1e),为何至今未作处理?1月5日,株洲市公安局在来信回复中称:银建文:你好!来信收悉,答复如下:你的信访事项荷瑭公安分局已经受理并于2016年12月16日出具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目前信访事项还在办理中。株洲市公安局
二、投诉及处理情况:2016年10月27日下午,我向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递交《投诉书》,11月8日,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桂花派出所向我出具《关于银建文信访事项的答复》,我对该答复不服,11月13日向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邮寄《信访复查申请书》,12月16日,株洲市公安局荷塘分局向我出具《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三、本人观点:1、报案与投诉是两个不同概念,投诉属信访范畴,向公安机关报案绝不是信访范畴。2、《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不能代替《受案回执单》。3、1月5日,株洲市公安局的回复没有法律依据。
请问株洲市公安局,将《报案书》视为《投诉书》的依据是什么?
20170106
玩的是猫狸換太子游戏。
看来这位银兄要死磕公安乱作为。
2017年1月7日,我无缘无故收到株洲市城管局寄来的《关于银建文同志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我不明白,我何时?以何种方式?向株洲市信访局提出了什么信访事项?从《关于银建文同志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的内容既看不出相关信息,也看不出市信访局何时将信访事项转交株洲市城管局?我不明白这份告知书究竟告知我什么?现只得将此文件及时公开发至网上,供网友分享。
附件:《关于银建文同志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
2017-01-06 15:4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