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湾路在半月湾尽头,有个很大的圆形路面,在没有任何影响下,将车停下,走到湖边看一下风景,15分钟回来交警已贴罚单,个人认为:1、此位置不属于交通要道、干道、主线。2、停车不影响其他任何车辆掉头转弯(包括加长拖挂都能掉头)。3、从启月路过来没有看见醒目的禁停标志。4、交警贴单前没有电话通知。个人认为此处贴罚单实属不应,请相关单位给予说法!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没有设置停车位的地方禁止车辆停放,道路的主要功能是用于通行,而非车辆停放。市民如对违停有异议,可进行行政复议。再次提醒,停车时请注意观察,规范停车。
你先回驾校学学交规吧
所有没划停车位的地方都不可以停
可以停,但是
1、要靠路边
2、司机不能离开车子
否则就是违停。
没划停车位的地方都不可以停
那边只要没画车位,都是违停。只要是有名字的路都不准乱停。现在查的比以前严的很多哦。
谁说没有不影响交通,不是主干道就可以停了啊,有空多看看交规,这种投诉都发的出来,秀智商也不是这么秀的
感觉应该打育苗了
2017-11-20 11: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