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
许市镇白合村地处两省(湖南、湖北)三县(华容、君山、监利)交界处。濒临长江,地里条件十分优越。可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但由于1998年至2000年水利部门加固长江干堤,堤与堤内衬占用三包面积25.8亩(凤凰五组十亩)。白合一组小垸子26.2亩。2001年镇水利站强行占用龙家洲耕地180多亩(白合一组108亩;二组8亩;3组9亩;四组10亩;凤凰五组28亩;荷花14亩;高峰8亩),占用后均未给予任何补偿,仅减少了三包面积的国家征粮。水利站在龙家洲耕地与干堤内衬上植树造林。俗话:“农以地为本、民以食为天”。我们失去了祖辈开垦,世代耕耘的赖以生存的土地资源!
基于以上实际情况,我们强烈呼吁:1、我们群众的集体土地资源的权益不容侵犯;2、镇政府应尽快解决归还水利站强行占有的耕地问题。
呈报人:原白合村全体村民
2017年2月15日
尊敬的岳阳市人民政府领导:
我叫邬宗湘,君山区许市镇洪水港村(原白合一组)人。出生于1953年10月27日。中共党员,退休教师。这里,我将洪水港(原白合一组),在1998年至2000年,加固长江干堤时,征用我组土地及取土的基本情况向局领导反映。
一、征地:征地:1、三包面积48.38亩(堤外小垸子26.2亩、大堤内衬15.8亩,搬迁户新占宅基地6.38亩);2、菜园耕地面积10.3亩(①搬迁户9户人家5亩;②刘家祠堂后山5.3亩);3、原住户宅基地10亩。总计占有耕地面积68.68亩。三包面积应补偿48.38*26000.00=1257880.00元;菜园耕地面积10.3*5000.00=51500.00元;原住户宅基地10*5000=50000.00元。征地共计补偿1359380.00元。
二、取土:1、小垸子堤土方约12900立方;2、刘家祠堂后山土方约12000立方;3、农家洲耕地土方约22100立方;4、搬迁户9户人家原居住地土方约13000立方。共计取土方约60000立方。60000*1.5=90000.00元,征地与取土共应补偿资金2259380.00元,这一天文数字我组组民未见分文。根据以上情况,我们全体组民强烈诉求:君山区水利局将加固长江干堤所征耕地与取土土方的补偿款,按当年征地与取土的政策标准给予全额追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一章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区水利局2000年已补偿给我组13万元。这笔钱分文未发给我们组民。只在我组建了一条“u”型槽的水沟,我想,“u”型槽的水沟应该是国家农村基础建设项目,因为其他村组的这些项目的建设均由国家拨款,难道我组就例外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章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在这里,我想问水利局负责同志,我组的那笔补偿资金到哪里去了?是侵占?还是挪用?最后,我代表白合一组组民向市人民政府强烈诉求:请求市人民政府督促区水利局将我组征地与取土款尽快尽早按国家征地与取土标准给予足额追补。我们有决心,跟进到底。我殷切期盼:市政府能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
发言人:邬宗湘
电话:18821855894
2017年2月21日
2017-04-07 14:4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