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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法院对非法占用耕地案件一拖再拖,不执行

2018-7-8 0:34:02发布33次查看
湘潭县易俗河镇高桥村高桥组一处非法占用耕地违规建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裁决书,《强制申请书》一一送到摆在湘潭县人民法院办公楼内。法院既对能够处理的案件一拖再拖,不执行。在2015年11月6日按法定程序向湘潭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年多时间不立案执行。2016年1月5日湘潭县人民法院领导干部为了庇护违法建房,并在网上公开发表严重不合法理言论。说出非法占用土地建房是“合法”行为,湘潭县人民法院执法违法,胡乱曲解法律,把本不属于非诉执行案件胡乱曲解成非诉执行案件,以人民法院不受理非诉执行案为由逃避责任,背后充当违建“保护伞”。多次举报,向法院院长、行政副院长、庭长及纪检监察室反映,个个都坐视不理、置若罔闻,法律法规被束之高阁,沦为一纸空文。严重损害了法律尊严和法院的形象,破坏了司法公正、司法公信!!!
2016年12月19日湘潭县人民法院不知什么原因又把之前所作出的有违法律本义不当言论一一自行推翻,自认放下有权任性的官腔姿态。时隔一年,并又对同一案件进行受理、立案审查。湘潭县人民法院集体领导给违法建筑充当“保护伞”,徇私枉法,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背后不禁想问:法律赐予人民法院司法权力,而他们手握权力应对执行的案件,想执行就怎么执行没有一点司法行政意识;超期立案,想立案的时候就立案搞一言堂,专人定立案,凌驾于法律之上没有一点司法时效性;为了庇护违法建筑,想说就怎么说,胡乱曲解法律没有一点职业道德精神。没有约束,法律和司法尊严何在?院长、庭长及纪检监察室院内部全体“沦陷”知法违法,背后违法违纪操控案件,谁又来承担追究法院主要负责人及办案人员的纪律责任? 利用手中的司法权为所欲为,任意妄为恣意妄行,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损坏国家司法人员形象。
不能正己,焉能正人?如果司法人员本身违法违纪,违法行为长期未受到法律的追究,那么司法公信将受到严重伤害。请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究湘潭县人民法院相关领导主体责任人,给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司法风气!!!
老百姓最怕的就是当地司法腐败!
湘潭县法院有个别副院长、庭长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讲关系,讲人情,徇私舞弊,不依法办案的情况。我深有体会,通过中间人塞红包行贿办案。
法院是法律公平正义的审判机关,维护法律,怎么可以随意为违法行为胡乱曲解法律,徇私枉法。时隔一年多之久立案,拖而不执行。帖子的反映事实认定法院有领导干部充当违建“保护伞”,司法人员乱搞违法乱纪的事,严查背后干预案件执法的法院人员!!!
话说白一点就是法院领导收了当事人张国玉的“保护费”,当然会拖,不会执行。
对这种理想信念跑偏,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干部,必须严肃查处,以儆效尤。
袁刚赤院长捞了不少,贪了就走了。
法院是法律公平正义的审判机关,维护法律,怎么可以随意为违法行为胡乱曲解法律,徇私枉法。时隔一年多之久立案,拖而不执行。帖子的反映事实认定法院有领导干部充当违建“保护伞”,司法人员乱搞违法乱纪的事,严查背后干预案件执法的法院人员!!!
这起案子迁延日久到现在没有依法处理,民众诸多质疑在所难免。老百姓心中的法治政府背后到底有没有“保护伞”,违法行为又为何不依法处理,一拖再拖,法院也更不能这样做。
是谁收了当事人的钱?谁代表法院在网上进行胡说,庇护违法行为?查出这个人,净化湘潭县法院的司法风气!!!
湘潭县法院 谁又不贪?不查就是窝案,怕受牵连。
湘潭县法院领导干部的手中权到底是在为民还是为己,是在为公还是为私?群众看得一清二楚,他们最有发言权。
湘潭县法院这样做目的也很明确就是保这栋违章建筑不拆。相信人民群众在这个案子中能扳倒湘潭县法院这窝腐败分子!!!
湘潭县法院办案黑暗,没有节操的。
拼命搞强拆,又违法乱纪护违,湘潭县政府是要咋搞?
没有道德支撑和约束的法律,一般而言只能是某些公权力掌握者手中的玩具和魔棒。
利用手中的司法权为所欲为,任意妄为恣意妄行,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力,损坏国家司法人员形象。
湘潭县法院是这样无法无天的搞,整得湘潭县的司法风气乌烟瘴气,民众怨声载道,迟早会有一天引起高层的重视一窝端。
湘潭县法院办黑案在全省是出了名。
湘潭县法院真黑!!!
撤相关人员的职,以正法纪!!!
2017-03-22 22: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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