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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天马行空网友”[常熟] 望山居物业费和车位费相关问...

2023-11-8 5:33:3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我们想了解的的是:
1、望山居5元多的物业费、车位14万定价是怎么制定出来的,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参与定价,定价的标准是什么,如政府相关部门参与了制定价格,请公开相关定价依据,我们不需要了解物业是谁。这个物业费制定出来的时候,是否需要听证。
2、车位最高定价14万,为啥要定14万,为什么不是10万、9万、8万........,现场销售可以27万二个车位,这个价格是谁有权利浮动,是销售方的自主权,还是政府价格部门允许其浮动。若允许请公开相关材料。
3、望山居1-6号楼,现车位的划分上4、6号楼下无车位,都是人防工程。这个人防工程与车位是怎么制定划分的,依据是什么,政府相关部门是否参与,如参与请公开参与过程。
谢谢,打扰了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若之”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民防局核查,现答复如下:1.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由房产开发商代业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相应资质,符合相应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常熟市承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熟市2016a-012号地块(望山居)”项目,于2017年11月—2017年12月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标。经过评委评审,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物业收费标准为5.65元/平方米/月(公共服务费4.95元/平方米/月、代收代缴费0.70元/平方米/月)。我市新建住宅配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格由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建局依据我市车位转让价格水平实行最高限价,而非政府定价,要求房产开发企业在转让车位使用权时每个车位的售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是房地产调控的一种措施。2.经了解,常熟市2016a-012地块(望山居)项目小区地下停车库有部分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具体位置4#、5#、6#楼区域范围内,目前在施工阶段尚未竣工使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第二款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感谢您的关注。
十一了,估计要等几天,然后车位卖完了
确实坑你没商量!现场买车位时跟看样板房时说法又不一样,无奈的常熟人民
“若之”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市发改委、民防局核查,现答复如下: 1.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我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收费由房产开发商代业主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相应资质,符合相应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规模、服务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通过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约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常熟市承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常熟市2016a-012号地块(望山居)”项目,于2017年11月—2017年12月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公开招标。经过评委评审,南都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标。物业收费标准为5.65元/平方米/月(公共服务费4.95元/平方米/月、代收代缴费0.70元/平方米/月)。我市新建住宅配套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格由苏州市物价局、苏州市住建局依据我市车位转让价格水平实行最高限价,而非政府定价,要求房产开发企业在转让车位使用权时每个车位的售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是房地产调控的一种措施。 2.经了解,常熟市2016a-012地块(望山居)项目小区地下停车库有部分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具体位置4#、5#、6#楼区域范围内,目前在施工阶段尚未竣工使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6条第二款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 感谢您的关注。
抬高物业费的黑手是谁!
便民服务员同志:你的回复已收悉。有几个疑惑请详解。 1、14万的车位问题,按照您回复内容是开发商自己就可以定吗,是房地产企业自主销售行为吗,是否有政府备案?销售车位是否也需要预售批准。什么时候销售、销售商在开发房地产时候的什么阶段可以销售车位,政府部门是否有规定,若有规定是怎么样的规定,因为卖房子时候说明年12月份才卖车位,怎么一下提前到了2018年9月30日?上面是几个问题,请认真回答。 2、物业费问题。我们想了解不是谁中标。我们想了解的定5.56元的依据是什么。谁定的,是开发商定的,还是政府部门定的,还是开发商在政府部门指导下定,具体哪个部门定,为什么常熟的物业费一下提高这些,不管是谁定,请与相关部门公开资料。请公开评委会相关情况,评委会怎么评的。 3、请不要讲套话。谢谢,打扰
便民服务员同志: 继续追问二个问题: 1、现有已经卖掉的车位,开发商收的钱,是否需要交税,交了多少,交哪里了。 2、听说不是民防工程的车位(已卖或未卖的),也是民防转给开发商后销售的,是否是这样。地下车位划民防和不是民防车位是怎么划的,数量上怎么定的,依据是什么。请民防局认真回答
重新发帖,不然没人搭理的
你在贴内再讲他们连看都不用看,重新开个贴子吧
开了也没用,这种东西听听就成,较真有用?
逗着玩呗,闲着也是闲着,

2018-9-30 18: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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