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亭街道观湖社区7月13日就上君花园分立两个物业管理区域投票结果再次给予指导意见,首先明确了关于物业管理区域的分立,苏州市暂无明确法律法规规定。其次根据《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已建成并相毗连的住宅区,经各自区域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可以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认为需要分别经拟新设立的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最终给出不同意南北区分治的意见。
针对上述指导意见,提出以下几点质疑:
1、关于物业管理区的分立,没有法律法规规定,即具体事情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应根据民意来最终决定。
2、相关管理条例的二十八条适用于本身分开治理的两个住宅区要求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而目前上君花园南北区涉及的是分开治理的问题,故此条款并不适用!且“毗连”二字,其含义为:连接的意思,毗连建造就是说可以连接在一起进行建造,比如以前农村老家的那种房子,邻居和邻居之间的就是毗连建筑,两家人只有一堵墙相隔,而房梁、顶等均是相连的。建筑法就规定:建筑物与相邻基地边界线之间应按建筑防火和消防等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当建筑前后各自已留有空地或通路,并符合建筑防火规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线两边的建筑可毗连建造。目前上君花园南北区由唯观路分开,此路也是雍景湾与景悦星湖两个小区中间的道路,并非是相邻地界中间的消防通道,是实实在在分开两个不同小区的马路。故二十八条规定中所指的“已建成并相毗连的住宅区”无法代表上君花园南北区!
3、既然是两个小区需合并为同一物业时才需要经过各自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那并不代表需分离小区也必须按照此百分比来统计计算。或者应该按照目前南北区统一投票情况下超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分治来决定分离。关于社区参考北京、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规定来给予相关指导意见,那么江苏省是否今后都要按照此类一线城市的规定来修改我市甚至我省的《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真是可笑至极!
4、此等社区回复的指导意见,不知出自何人之手?是否经过相关领导审阅批复?写出这么无法逐字逐句推敲的社区工作人员是如何谋得该项工作?是否通过了特殊的渠道才进入的社区,是否是社区正式员工还是聘用工?否则如何能写出这么给政府丢脸的“指导意见”!看来必要的时候需要请示纪检委的相关人员好好地关心下此事!
综上所述,目前上君花园南区的业主们仍是抱着能和平解决南北区分治问题的理念,希望唯亭街道或再上层部门能好好地重视该事件,不要以强压或积案的方式设想通过基层部门或个人来慢待、忽悠此事!如最后有必要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时,南区的业主会将所有问题一并上诉!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自5月下旬至今,我街道办事处针对上君花园事宜召开专门会议二十余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力量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分立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工作,并通过多方努力协调诚邦物业公司延续服务三个月。目前,街道及社区居委会仍然在努力进行协调,提出了妥善解决分歧的物业选聘方案,希望选聘新物业招标小组及全体业主支持与配合,尽快为上君花园选聘出各方均能接受的物业公司,避免出现延续服务期满仍选不出新物业公司、电梯安全、消防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的情况。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
合并统计的话也肯定不超三分之二,还是分不了,有啥意思啦
不好意思,合并统计的话已经超过三分之二了!
投票结果没有达到别墅区某些人的要求,就开始胡搅蛮缠了。都是些什么人啊。
不就是高层担心以后占不到别墅区便宜,否则为啥不分啊。分开自治,眼不见心不烦。
2018-7-13 19:4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