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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做法不合理

2023-11-2 19:05:02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昆山市锦溪镇陆泾村村委会不作为。村民农房翻建,批复程序都走完了,地基都挖好了,村委会不让施工。难道村民照着农房翻建批复建房有错吗?难道村委会的权力大于正规的农房批复吗?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锦溪镇答复如下:陆泾村村民陆金华的农房审批手续已完成,当时审批的是原地翻建,在审批过后,陆金华提出由于原房屋南北距离较小(含通道15.10米),北侧为空地(预拆迁户),申请新翻建房屋往后移.在开挖基础的时候周边邻居反映强烈,由于历史原因,该地段的房屋南北距离普遍较小,如在这新一轮房屋翻建的基础上在不作调整,按现有的房型翻建确实给左右邻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为此村委会通过走访,听取群众心声,组织了3次该地段村民代表座谈会,根据大部分村民代表的意向,制定了《陆泾村蒋家浜自然村(部分)建房规划实施意见》.已上报镇农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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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上去。。。。。。
现在的村委会,不合理算好的了,不合法的也比比皆是
见怪不怪,村干部就是地方大王,谁敢惹,我们村的书记听说都败了村里几千万,没人说一句话,谁敢,除非搬离那里,人家干部当的稳当呢

2018-12-29 10: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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