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规划分局:在学府实验小学改扩建当初是如何通过的?中高新区便民服务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的关注与支持。我局理解为:原日照标准为大寒日大于等于两小时,新增设施后相邻住宅日照标准还应是大寒日大于等于两小时。本项目中对周边住宅日照要求没有降低标准。【高新区规划分局】根据国家日照有关规范,日照应满足受遮挡居住建筑的居室在大寒日的有效日照不低于二小时。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 年版)5.0.2.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表5.0.2-1规定,对于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问:高新区规划分局,1.在原设计建筑是不是指湖畔翠庭24幢?2.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是不是指原学府实验小学3层时湖畔翠庭24幢的原日照?3.在《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对于特定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是不是指学府实验小学翻高由3层到5层的特殊情况?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的关注与支持。1.原设计建筑指学府小学,周边住宅指湖畔翠庭24幢;2.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是指原学府实验小学3层时湖畔翠庭24幢的日照标准不降低而非湖畔翠庭24幢的日照时间不降低;3.特殊情况包含学府实验小学翻高由3层到5层的特殊情况。【高新区规划分局】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高新区规划的关注与支持。1.原设计建筑指学府小学,周边住宅指湖畔翠庭24幢;2.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是指原学府实验小学3层时湖畔翠庭24幢的日照标准不降低而非湖畔翠庭24幢的日照时间不降低;3.特殊情况包含学府实验小学翻高由3层到5层的特殊情况。
【高新区规划分局】
2018-8-29 18:5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