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苏州市住建局领导:
2018年6月13日本人在吴江安富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吴江香槟街商业广场售楼部,在其销售人员承诺的售后十年包租、年收益不低于7%等诱导下签订了《吴江香槟街项目认购协议书》,约定本人认购吴江香槟街商业广场1#3087号商铺。并且让本人缴纳了意向金及定金合计人民币25000元。6月26日本人前往该公司售楼部询问具体情况,结果其销售人员要求把合同签了,对于事先告知的年收益率不低于7%的承诺矢口否认。而其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和补充协议及《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中大量的霸王条款且不允许修改。而且本人查询住建局系统中并没有该房信息,本人基于上述情形拒绝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诚恳的与开发商解除认购协议,然而开发商拒不退还本人缴纳的定金2.5万元,并声称让我去走法律程序,就这样将老百姓的血汗钱吞没!
苏州市人民政府及苏州市住建局等部门早以对房地产销售的虚假承诺等乱象作出批示,而且住建部等近日也下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于开发商霸王条款、违规销售、发布不实承诺、误导购房人等情形严厉打击,苏州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然而开发商仍然明知故犯,侵害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恳求人民政府查明事实、为民做主!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本法未作规定的,受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市民购买商铺的投资行为不符合消法所称的消费者的定义,其在购买商铺过程中与经营者发生的纠纷,应按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建议市民向法院起诉。谢谢您的关注!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您所关注的香槟街商业广场项目,经区住建局了解,开发企业答复如下:2018年7月4日接到信息后,立即和客户联系沟通,由于该公司销售是委托代理公司销售的,了解情况后批评了代理公司,并及时和客户联系,现同意退款,在等客户提供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一提供立即退款给客户。谢谢您的关注!
钱不多,别要了
感谢领导出面沟通协调,!!!
2018-7-3 17: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