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领导你好!
我是富元雅苑30幢的业主,靠近轨道交通2号线。轨道交通产生的噪音经自行测量达到近75分贝,远远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小区居民无法正常工作、生活,请有关部分给予关注,尽快给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帮助居民更好的生活。
苏州轨道交通公司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接到您反馈的情况后,我公司专业人员立即赴现场处理,因您未提供联系方式及具体地址,无法联系到您及入户检测,故在10月22日,专业人员在富元雅苑小区内30幢旁检测噪音,检测结果满足《苏州市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关于1类标准适用区域噪声的限值;同时,我公司人员对大湾-富元站区间靠近您小区附近线路设备进行了检查,设备状态良好。感谢您对苏州轨道交通的关注,我公司将继续做好设备维护,确保良好的工作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轨道交通运营对市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要求拆除轨道2号线
从2008年10月1日起执行的《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各类区域、环境内的噪声限值有了明确规定,使噪声治理工作有了具体的实施标准。新标准规定:无论哪里的医院病房、住宅卧室、宾馆客房等以休息睡眠为主,需要保证安静的房间,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噪声不得超过30分贝,白天(6时至22时)不得超过40分贝;以居住、学校、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其室内噪音夜间不得高于35分贝,白天不得高于45分贝;此外,对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排放的噪音规定了限值:如果周边为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那么这些商业场所噪声的边界限为白天55分贝,夜间45分贝。
我想问下有关部门领导。在轨道交通由北向南行驶时,在楼层上测出75分贝,属于在规定范围内???南端护栏有,北侧都没有,声音集中在行驶拐弯处。特别明显,在这个时间测量才是准的。
我想各位领导,从新测量下或者给个具体的补救措施。
2018-10-18 18:3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