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株洲市中心医院
病患杨某(女),58岁,于2014年11月4日因腰部一侧疼痛在贵院门诊楼就诊,经导诊台建议挂内科门诊,由内科周铁牛医生接诊,后经周医生按压痛处及观察确诊为:轻微腰膜炎,开具:①舒筋活血胶囊;②追风透骨胶囊;③甲钴胺胶囊;④替扎尼定四种药品;当时患者提出拍片或做其他检查确认周医生诊断说先吃药。
病患杨某于2014年11月5日开始按医院要求吃药,共计三餐。于当日下午6时计,病患出现呼吸困难、四肢及心脏抽搐,头疼、牙关紧闭及多次休克。家人于当晚7时许呼叫中心医院120急救车前往病患家(株洲县堂市乡黄竹村)进行急救,于当晚8时许到达,9时15分返院。经抢救及住院治疗30日,患者仍四肢无力,无法独自行走,食欲低下,精神不振;而主治医生诊断结果为:症状性癫痫。
目前就患者情况,我提出以下几点疑问:
①病患之前无癫痫病史,而且入院做心电图、血常规、心肌酶、头部ct,肝肾功能、及脑部核磁共振均无异常,院方诊断为癫痫的依据是什么?
②病患在服药后才导致上述抢救情况,院方对此如何解释?
③病患要求拍片及做其他检查时院方医生为何不采纳?
请院方对我提出的几点疑问做一个合理的解释!
病患:杨某(住院北楼8楼92床)
最新消息:株洲市中心医院院方认为无责任,要求病患自己去申诉、走法律程序。病患连看病医疗费用都成问题,真是天寒又下雪啊!
恳请网友及有关部门支持,给病患一个公正。
中心医院的医术和服务态度真的有待加强,卫生部门的领导让我们以后怎么敢看病,作为全市的医保定点医院怎么能这样对待患者,希望有关部门帮助我们百姓主持公道,给我们百姓一个说法。
尊敬的杨迎平患者亲属:
首先感谢您们信任我院并选择在我院就诊,收到您们的投诉材料后,我院主管院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对您投诉中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并组织院内相关专家进行了认真讨论,现答复如下:
1、患者杨迎平因腰痛来我院内科门诊就诊,接诊医生依据病史与体查,诊断考虑:腰痛查因:腰肌劳损,予以开具药物对症支持治疗,所用药物为:甲钴胺胶囊、舒筋活血胶囊、追风透骨胶囊、盐酸替扎尼定片,依据药物说明书,患者均无药物禁忌。接诊医生系高年资医师,有丰富的临床经验,依据病史、体查已做出初步诊断,建议先予药物治疗必要时再行检查,未违反医疗原则。
患者后入院完善腰椎x片及mri考虑腰椎间盘突出,l2陈旧性压缩性骨折,腰椎退行性变。我院脊柱科会诊认为亦暂无特殊处理。提示是否完善检查均未造成延误患者治疗不良后果。
2、患者于2014年11月5日开始按医嘱服药,共计3次,于2014年11月5日下午出现肢体抽搐,收入我院神经内科治疗,入院后完善头部ct、头部mri平扫+增强、脑电图等检查均未见明显异常。目前诊断:症状性癫痫。而查阅患者所服四种药物说明书均未提及有诱发癫痫发作的不良反应。
3、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完全依照医疗原则行事,主观及客观上均未耽误您的病情。对于目前患者仍存在肢体乏力,精神食欲差等症状,建议您继续治疗康复。
纵观整个医疗过程,我院对杨迎平患者的诊治过程均遵循了医疗原则,未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度。以上是我院答复意见,如家属对以上答复不满意,建议通过诉讼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途径认定责任。我院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株洲市中心医院
2014年12月10日
2014-12-05 10:4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