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第一套房子姑苏区,于2015年首付三成,纯公积金贷款购买,夫妻二人户口转入苏州。2017年底还清贷款房子卖掉。2018年纯商贷后入第二套房,位于吴江区,首付也是三成,提前还清贷款又卖掉了,想重新购买吴中区房屋,,,夫妻名下无房产无贷款了,再计划购入房屋是按照二套还是三套认定?感谢解答
贷款利率按首套,贷款比例按二套
税收相关的房产部分按首套,其他的应该都是二套起
感觉这样不错,比较贴心
谢谢,这样来看比较不错,合理
网友您好,经了解,房屋套数问题涉及贷款或税收缴纳,购买商品住宅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以来,关于首套房、二套房及三套以上的认定,均由金融系统负责认定。根据目前的信贷政策,还清了房贷后再贷款,即为首套房贷款。详细情况请直接咨询所要贷款的银行、公积金中心。
2018-5-28 14: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