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以下问题:司法拍卖房屋(成套住宅)位于姑苏区,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使用权类型:划拨(80年代建造),持法院裁定书过户房产时除了一般需要缴纳的税费,如所得税等外,还需要另外交纳其他费用吗?比方说,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如果需要补交,大致标准是多少?如果房屋产证上写着:“附记:按房改政策售房”,是否会对税费有何影响?谢谢!
市国土资源局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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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7-6 12:4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