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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苏州市工商局

2023-10-23 21:08:1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你好。苏州电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10月成立,并在当年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当时的注册登记第一大股东是电讯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可到了2006年3月,第一大股东变更成了公司工会,这一变更是否合法?如果合法?这一变更依据是什么?我们查了下,06年的变更,并没有合法的依据。而以现在的工会法来看,公司工会以大股东身份在工商注册登记是不合法的。还请工商部门给个明确答复。谢谢。


苏州工商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反映的问题,因需要查询原始档案,目前正在调查当中。
苏州工商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对于您所咨询的问题,职工持股会是老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属于特殊时期企业内部的临时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根据苏州市体改办和总工会2000年9月25日的批复,明确要求公司成立后三个月内做好工会改建工作,以便以公司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
2016-12-26 09: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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