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准备离职,户口在市区,但是近期有买房的需求不能中断公积金,请问可以个人缴纳吗?如不可以,那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连续缴纳多久才可以?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关于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1.参保人员在待业期间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住房公积金。2.申请贷款当月之前已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账户满6个月(转入的苏州大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费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您有其它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您也可登录中心网站(网址为:www.sipspf.org.cn)在线咨询或拨打中心热线电话咨询:0512-62888222。更多信息请关注中心微信:苏州工业园区社保和公积金。感谢您对园区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关注与支持。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5-25 1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