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8年10月19日)清晨,我在(南侧的彩虹新村公交站后方的)黄天源面馆就餐,当我就餐到一半的时候,有两只黑色的狗出现在我面前,在店堂内肆意走动,且养犬人并未对自己的犬只进行拴系,没多久,又有一位食客携带自己的白色的狗而来,这只白色的狗已进行拴系。根据目前仍在施行的《苏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规定,养犬人不得携犬进入任何公共场所,诸如面馆一类的餐饮店更不例外,毕竟涉及整个店堂的就餐环境及食品安全、卫生,还有所有在店堂内就餐的食客的人身安全,一旦在就餐的过程中,被其他食客携带的犬只咬伤,餐饮店也得为此承担连带责任,与养犬人一同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据我观察,在这两位食客携犬同入时,这家面馆的工作人员没有进行劝阻,实在不可思议!
在此,针对这家黄天源面馆工作人员无视食客携犬同入一事,向辖区金阊派出所投诉,恳请贵所即刻派警员赴实地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查证属实后,对那家黄天源面馆负责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其今后在这方面加强管理,不得再次出现食客携犬同入的情况。发现食客携犬入内,务必加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即刻拨打110报警,由民警到场处理。总之,不能只顾及自己的生意而无视开设餐饮店应具备的相关食品安全与卫生要求,就餐环境要求,无视就餐食客的人身安全。谢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金阊派出所民警到事发地对当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就此对店主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在以后的经营过程中注意。如今后食客发现仍有此现象,即可拨打110,由民警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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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的人也是人才
国庆期间,我去西中市的三德利皱纱汤包馆用餐,也发生了这种事,牵狗的老太居然让狗坐在椅子上,并把面条放在椅子上喂狗吃,很恶心,店里的人居然无动于衷,以后我都不会去这种店
2018-10-19 07: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