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于2016年8月1日入职南京若尔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苏州直升机场基地)。截至到2018年1月底,本人在若航苏州基地工作17个月有余。
根据《职工带薪年假休假条例》,本人可享受带薪年假。因本人连续工龄已满20年,特此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了书面休年假申请,随申请附上了本人20年社保缴费记录,申请休带薪年假15天。(该申请于2017年12月13日用顺丰快递快递到公司人力资源部)。但是截止到2017年12月底,都未见公司书面批复。所以本人未能享受正常带薪年假。
根据《职工带薪年假休假条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所以,在此向园区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要求公司按照国家标准,履行法律义务,支付本人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请你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维权。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保障部门地址: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一楼,咨询电话:62888222转5。2018年2月27日
呵呵,貌似已经开溜了,还来再要年假工资。
应该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如果不能修完,让公司折现。
2018-2-23 23:2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