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只给98天产假,说是公司规定只有这么多天,剩余的30天说如果我要休息,就请事假,
这个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该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
如果用人单位不执行延长产假三十天的规定,给您造成损失要求得到赔偿的,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您还有其他疑问,请拨打苏州人社热线0512-12333咨询。
2017-7-25 10: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