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婚前2007年在苏州相城区买了一套一百多平的房子产证是他自己的名字,现在我想落户苏州但是老公的户口不迁过来,如果现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社保也满三年,我可以迁户口过来吗,打电话问过办户籍的地方,工作人员也说不清,有人说可以,有人说不行,希望寒山文钟给一个清楚的答案,谢谢了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你好。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购买市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需提供的材料为: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参保证明、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非同户人员须提供)、独生子女证。如果你已经符合以上条件,请备好上述材料去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窗口或直接去相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办理,经审核材料齐全的话,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如有其他疑问,可致电相关窗口作进一步咨询,咨询电话:65755848或67591823。相城区公安分局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记得以前有人问过,好像不行。因为房产证加名字等于重新办产证。那产证的日期以新的计算,就不符合产证满三年的条件。仅供参考
还想问一下如果房产证加了我的名字,之后两年之内卖掉换房,算房产不满2年吗
满两年以契税发票为准
2018-3-17 07: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