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姑苏区人社局:姑苏区机关干部休探亲假跟公休假冲突吗?能同时享受吗?我咨询了人事部门,说,区人社局规定,探亲假包括发定节日和公休假在内,休了探亲假,就没有公休假了。请问规定的依据在哪里?是否违背劳动法?请尽快回复!谢谢!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关于请假的手续和审核,是由各用人单位把关的,用人单位在把关时依据的本单位考勤和休假制度,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其中探亲假仍然执行1981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公休假日一般是指休息日,与年休假是不同的概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姑苏区人社局
机关干部还有探亲假,私营企业年假探亲假一样都没有,也没人管
2018-6-26 09:3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