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请求公正处理新田县“三类人员”选拔考试的报告
尊敬的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卫计委领导:
2016年初,新田县进行了“三类人员”选拔乡镇领导班子的考试,被某些官员唯亲、为利是用,造成了不公平、公正的结果。为此,我在今年5月10日就典型两个方面向新田县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提出了质疑:
一,郑勤俭属于乡镇事业单位负责人选拔考生中,在新田县选拔“三类人员”个人基本素质能力量化评分(以下简称量化评分)得分是5.5分,实际上请求人从2007年1月起一直在担任乡镇计生办负责人,按任职一项计算标准应该是评定为4分只评定为1分,所以请求人综合成绩就少了3分,本应入选却被淘汰;连2003年确定为乡镇计生办主任张华玉,任职一项本应评定为5分却只评定了1.5分;连新计生发(2003)4号文件下文明确乡镇计生办主任名单,这次的选拔考试中全部没有给予任职评分。而县组织部关系户被组织部借调多年的考生李少华提供了虚假任职文件后量化评分加到了最高分9分,从而进入乡镇领导中。(考前承诺书提供假证明作零分处理)。二、没有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公示成绩,草率确定选拔人员。以掩盖了其“徇私舞弊”行为:2016年4月12日发布《新田县“三类人员”选拔考试综合成绩公示》后,就于匆匆第二天2016年4月13日发布《新田新任42名乡镇领导,来看看都有谁》。公示只有的一天时间,看到的人都是极少数,更谈不上对总成绩提出异议的申辩权。
二、我于2016年5月10日向新田县委组织部提交了《请求公正处理新田县三类人员选拔考试》的书面信访件,新田县组织部门却在2016 年8月1日才把答复送到我手中。给我的信访件落款的时间是2016年5月18日,而湖南省网上信访投诉平台上的落款却是2016年7月27日,信访工作条例规定:从受理之日起60天内必须做出书面回复的。县委组织部如此弄虚作假,漠视国家法规。是不是组织部门就可以凌驾于法规之上。市委组织部也官官相护,不做调查也做出同样的答复:量化比选组对进入量化比选环节的选拔对象严格按照《新田县选拔“三类人员”个人基本素质能力量化操作规程》进行评分。郑勤俭只提供了一份可以认定评分的材料,即2012年12月20日枧头镇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郑桐庄等同志的任职通知》(枧政发〔2012〕51号),“郑勤俭同志任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主任”,根据这份任职文件,郑勤俭任职满3年,计1分。2016年4月8日,我部将《永州市选拔“三类人员”个人基本素质能力量化评分表》(含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报送到了市委组织部进行审核。4月11日,市委组织部对我县上报的量化比选情况审核后提出了复核意见,未对郑勤俭的评分情况提出异议。新田县2016年选拔“三类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政策标准操作,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2、关于“对提供假证明的某考生加分录用”的问题 :关于您反映所谓的组织部“关系户”提供虚假任职文件加分的问题,我部进行了复核。在进入量化比选评分环节的乡镇事业单位站所负责人中,有1名同志于2008年1月至8月期间在县委组织部跟班锻炼,量化比选小组在打分环节,均认真审定考生的各项资料,严格按照规则标准来打分,不存在违规、腐败或“黑幕”等现象。 3、关于“没有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公示成绩”的问题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6年4月11日《关于对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列入考察对象人选的批复》, 4月12日,我部及时在新田政府网、“新田发布”对新田县“三类人员”选拔考试综合成绩进行公示,同时,在县委组织部门口设置“三类人员”成绩公示栏,直到4月22日才撤走。根据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县委常委会于2016年4月12日对从“三类人员”中择优选拔人员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进行了研究,并于4月12日—4月19日在新田电视台、新田政府网、“新田发布”等我县主要媒体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明确了受理举报的时间、单位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我部未接到上述有关问题的举报或反映。
其实际事实是:一、量化比选组对进入量化比选环节,组织部对事业单位负责人一项的认定很模糊,不知道乡镇到底有哪些事业单位:2012年之前乡镇只有计生办、财政所、国土所、司法所、畜牧站。而农技站、农技站、企业办、经管站只有一个人,有些乡镇甚至人员空缺,不具备事业单位的实质条件。二、2012年后成立了五个事务中心,计生办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经管站、企业办合并到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事务中心,农技站、农技站、畜牧站 合并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只有计生其业务和职责没有改变;三、就人员而言计生办至少有四个以上,而经管站只有一人,有些乡镇甚至缺编。四、计生办于2003年在县委政府的安排下,在计生系统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立了计生办主任,并下达了任命文件。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和任命文件计生委有据可查,也可以问时任计生委主任的唐远忠同志,其他站所何时有这样的实施方案和任命文件。五、2006年因省市检查要求计生办主任必须是公务员,乡镇便下一份假文件任命一个有公务证的人为计生办主任(其实该员并不在计生办工作),原计生办主任改为副主任,但职责并没改变。六、计划生育工作是基本国策,号称天下第一难事,但这次考试确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七站八所里面只有计生办是副主任(为了迎接省市检查),而不被加分;七、七站八所考生全不加分可以理解,唯独组织部的关系户-------经管员李少华同志出具了一份假的任职文件确加分了,2003年就被任命为计生办主任的张华玉、程辉确不加分,如果新田县委组织部的领导没在乡镇工作过还可以理解,可这些领导都在乡镇工作多年或分管过计划生育多年,做出这样的决定就不可原谅了。计生系统考生到县计生委开具了加盖计生委公章任职证明(因为计生办人员调动频繁任职文件一时难找到),组织部领导还对我的任职情况做了详细的调查(问了计生委领导和我任职时乡镇的党委书记),均认可我的任职。但其他站所考生2002年下岗,2012年才返聘到单位上班的也到乡镇开了虚假证明,组织部也给其认定加分,经我和张华玉举报,组织部为省事全部一刀切,要文件,但又不通知我们提供文件。又不做调查,才照成现在我们有文件却提供不了,没得文件的却可以提供假文件的现状(张华玉、程辉2003年就下文任命为计生办主任了却只认定为4年)。综合成绩公示的第二天,我去找负责的胡箐平主任想说明情况,却不被理睬。后我们提供了单位证明和计生委的工作安排表、 原县计生委员会证明和2003年下文明确乡镇计生办主任名单的文件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采纳,对关系户的虚假文件不查实,对公布时间群众反映的事实不理睬。答复却称郑勤俭没有提供“郑勤俭同志任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主任”,而对郑勤俭提供的县计生委员会证明和2003年下文明确乡镇计生办主任名单的文件弃之不顾,避重就轻。我从2007年以来一直在做同样的工作,为什么就只认定三年,如果说没有量化比选环节,也许还能确信公平。现在显然量化比选环节就是为了圈定人员而量身打造的,怎么打分对关系户有利就怎么办。这次的选拔成了某些领导的家庭安排。而这次的答复又是组织部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答复,试问,能真正做到自查自纠吗?
政府良好形象被疯狂的抹黑、政府公信力受到巨大的伤害。组织部门不尊重原计生主管工作单位的事实证明,作出敷衍了事的答复。多次恳求相关部门对这次选调黑幕进行调查无果,尊敬的领导,我从2016年5月12日向新田县委组织部反应情况已一年多,新田县委组织部死不悔改,上访无门,无处伸冤。
此致
请求人:郑勤俭
2016年11月16日
网友:
你好!新田县选拔“三类人员”进乡镇领导班子是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通知》(湘组〔2016〕9号)和《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实施方案》(永组通〔2016〕5号)精神,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先后经过宣传发动、推荐报名、组织笔试、资格审查、组织面试、量化比选、差额考察、县委决定、任前公示、备案审核有序推进的。
一、关于反映“量化打分不公”的问题
在整个“三类人员”选拔量化比选评分过程中,由县委组织部牵头,抽调县编办、县人社局、县法院等单位的政工人事干部联合组成“三类人员”资格审查和量化比选组,根据选拔对象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表彰奖励等资料,按照《新田县选拔“三类人员”个人基本素质能力量化操作规程》,分别对选拔对象进行了量化打分。
1、关于网帖反映郑勤俭个人量化得分情况核实说明:(1)学历评分,该同志2001年毕业于湖南广播电视大学(专科),记2分;( 2)任职年限评分,该同志2012年12月20日任枧头镇人口和计划生育事务中心主任,截止2016年4月30日,担任乡计划生育事务中心主任职务为3年多,未满4年,记1分;(3)考核排位评分,该同志所在乡镇 2013年度计生考评排全县1,李少华的任命文件敢拿出来做技术鉴定不
2,为什么和李少华同一天招工的同样是经管员的枧头镇郑桐庄却没被加分
3,2003年明文确定为计生办主任的张华玉为什么只从2011年才算计生办主任
4,2003年计生领导小组有文件,计生委也有文件从计生专职人员中选计生办主任,后来为了迎检造假用,才改为副主任,但仍旧主持工作,并享受副乡级待遇
5,乡镇计生有两个事业单位:一个是计生办一个是计生服务所你知道吗?我们计生办副主任就是计生办负责人,你可以去调查,计生办主任空缺是为了迎检造假用。领导不 能过河就拆桥
不给我解释清楚我绝不罢休
2017-09-20 21:0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