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肖力鹏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小孩,未离婚。2016年4月,黄金乡金沙村计生专干填报“邵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变更信息报告单”新生人口报表时,填报“肖力鹏与我亲生一小孩”,而公布于众却又改为“肖力鹏与婚外其他女性生育一名小孩”其生母姓名填写成了我的名字,小孩“出生政策”一栏填写成“政策内”,并将此表上报至黄金乡计生办。黄金乡计生办未经审查核实,也进行了网上系统错误登记,导致本人未生育小孩,却成了生育小孩之人。
根据《计划生育法》第39条第1项和第5项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不得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
那么黄金乡金沙村计生专干和黄金乡计生办存在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存在虚报、伪造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严重违法行为,且此行为造成我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代表我是已育女性,影响了我以后对生育政策的执行。肖力鹏与小三非法生育小孩,居然为“政策内”?如此无视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法定权利。黄金乡计生办既不追究肖力鹏的非法生育行为,还要损害我的合法权益。于情于理于法,黄金乡计生办此行政行为都是不可为的。希望借此平台,维护我自身权益,请有关部门负责人严查,严惩违法违规人员。还我以后生育权利的顺利执行。
无语
到处都是一样的,不仅仅是你们那里,任何有权的人都在加紧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大把赚钱。
做事问心无愧,
试问网友20160614105955你报个人口你给谁送了多少钱。谁又収了你多少钱,做人做事不要起风就是雨。
作为一个黄金人我很能理解你的感受,同事对发生在你身上的不幸表示彻底同情。建议我乡有关单位对其反应的事实及时做出修正,还他一个清白,以免她上诉之苦。
2016-06-13 13:37: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