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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不作为4

2023-10-9 13:59:40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发表于 2018-4-16 13:11:08 | 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关于何山路段能不能办餐饮类营业执照的问题,我局答复如下:
新区何山路段马路两边为居民住宅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弃的餐饮服务项目,以及《苏州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严格控制在距离居住区或居住小区、医院、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建筑物集中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边界30米范围内新办餐饮业的规定,对何山路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不予登记许可。针对何山路新开的鸡排店,我局执法人员已上门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炸鸡排活动。
【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您的投诉我们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接到您反映后,我局工作人员对何山路鸡排店又进行了一次检查,并核实情况:1、您首次投诉何山路鸡排店无照经营时,未讲明投诉对象具体位置,我局工作人员沿何山路排查,发现另一家无照经营鸡排店,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现该店已关门停业。2、经确认,您投诉的鸡排店为“正新鸡排”,开设在原奶茶店内。现已责令其停止销售鸡排,店家承诺“立即整改,不在奶茶店制作、销售鸡排,希望给予其聘请的员工拆卸制作工具的时间”。3、“家味小厨”及其旁边的快餐项目,其店内内厅是一体的,地址均为何山路134号,且其经营者为同一人,制作餐饮的设备也是同一设备,故为同一家店。该店证照齐全,未发现有违法行为。【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6天前|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经我局工作人员上门检查,您反映的何山路的鸡排店和餐饮店均有营业执照,并非新开,而是重新装修。【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发表于3天前|只看该作者 网友:您好!针对该处餐饮店店招情况,经枫桥城管中队派员现场查看,鸡排店营业执照与店招相符,锋味快餐店营业执照与店招不符,已责令店家自行拆除。【枫桥街道】 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我说的不是家味小厨,是东面那家快餐店,原来是好又多超市,一个是零售的营业执照,一个是餐饮的营业执照,应该是不一样的吧

2018-5-12 0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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