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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维权不只胜诉;征地补偿要问律师
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虽然阻止了农村乱修乱建的现象,保护了基本农田不被破坏,但是同时也给一部分人带来很大的困扰。农村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其主要原因是因为我国土地资源奇缺,农村人口多,单个宅基地面积大,占用集体土地多,为了保护国家土地安全,所以,一个家庭只允许占有一块宅基地。而且从实际情况看,一个家庭拥有一块宅基地是够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是无偿让农民实用的,而且一个家庭要占用一百多至二百多平方的面积,还有的老宅基地高达一亩以上,而城市三十多层商品房一个单元要一百多住户,一个单元土地使用面积也不到一亩地。
“一户一宅”政策是为了村民获得宅基地的公平机制,不仅明确了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宅基地的面积也不能超过地方的规定。但现实中,还存在“一户多宅”、“多户一宅”的不合理状况,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人地矛盾”。人多地少造成了“多户一宅”的现象,擅自填埋建房造成了“一户多宅”的现象。甚至还出现了,谁家种的树,下面的地就成谁家的了,这也造成了许多纠纷。监管不严、退出机制不健全,使很多人钻了空子。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才具备享有宅基地的权利,也就是必须是农村户口,并且分户是不受影响的,只要你能够达到分户要求,分户后,便可以申请相应的宅基地。在农村有种风俗,就是农户家的儿子结婚后必须得“分家”、“分地”,不然后面会遇到各种是非,当然了这种事情指的是农户家中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儿子的情况。最后,我还是觉得农村的宅基地要根据人口数量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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