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常熟市中冶虞山尚园37幢。具体情况:三楼业主在南阳台向外搭建构筑物。在搭建之初自行拆除南阳台栏杆,铲除外墙内侧原始墙砖及防水涂层,恰逢近期多雨,楼下住户阳台墙面渗水严重,最严重时呈瀑布状,时至今日已历时1个月有余,未做任何修补措施,仅以彩条布遮挡。
咨询事宜:出于安全和邻里和睦因素考虑,此构筑物搭建在该处无防水且浸泡月余的墙体上面是否安全、耐久?望相关部门解释一二。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sxz510”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经核实,37幢三楼业主在南面阳台处用轻质材料搭建,经属地社区、物业已帮助双方达成协议。感谢您的关注。
第一张外墙的照片补发
“sxz510”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琴川街道核查,现答复如下:
经核实,37幢三楼业主在南面阳台处用轻质材料搭建,经属地社区、物业已帮助双方达成协议。
感谢您的关注。
2018-6-25 12:5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