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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问题

2023-10-6 5:54:05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请教。
本人于6月10日在中介公司签署合同,预收5万定金,将天都花园房子出卖。后来因买房办理过程中因户口问题而拖延了办理贷款和资金托管以及网签。直到10月12日才到房管局打印了买卖合同。在合同书上注明了从8月1日起,水电、煤气费、有线电视费、垃圾清运费,由买房承担。但房管局打印的买卖合同上没有写物业费的缴费。
请问8-9-10,这三个月的物业费该谁交?
高新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物业服务费在转移登记没有完成前,由业主(产权人)承担,如买卖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高新区住建局】
个人认为,谁的原因导致合同拖延谁承担。
物业费合同中没有注明,原则上合同签订日期之前物业费由卖方承担(没有签字之前,房子还是卖家的)
请新区房管局回复。
原房东承担相应的费用,直至把房屋交付给对方后对方开始付费

2018-10-25 02: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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