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落户吴江,是要等满足条件之后申请吗?我是16年12月之前拿到房产证的,想通过购房落户的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公安局调查核实,1、根据《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购买本区成套商品住房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3 年以上,且被本区或苏州市其他区单位合法聘录用3 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保险,具有合法稳定经济收入的,允许其本人、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 2、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3]7号)规定:“申请迁移人在本区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所有权的成套住宅房,租住的属公有产权房并领取使用权的房屋。共有产权房(配偶共有除外)、非居住房、商业用房、商住房、一般住宅不得申请迁移。成套商品住房是指:成套住宅房。” 3、根据《关于印发苏州市吴江区户籍准入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吴政规字[2013]7号)的规定“《办法》中所涉及到的数字,均含本数在内,涉及年限是指: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的连续年限。” 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和迁移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参保证明、户籍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或街道、乡镇劳动部门出具的经区、县以上劳动部门鉴证的无业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谢谢您的关注!
2017-6-6 1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