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8年1月15号下午14点10分左右驾驶着车牌号苏eau618的车准备在位于道前街的雷允上童葆春药店买药,由于该药店的地理位置是沿着大马路的无法停泊车辆,所以本人就将车辆停放在位于该药店西边20米左右的一条弄堂口(当时那里停放着有好几辆车,所以才会选择停放),等本人买药出来后发现车窗被贴了一张红色的罚单(车辆停放时间15分钟左右,执法民警:王*),当时我看到除了我的车被贴罚单之外,别的车都没有被贴,原因是那些没被贴罚单的车里的,副驾驶位置上都有人坐着,尤其是那些车在我去停车前就在了,等我走那些车还在,我当时就想去找那位民警同志问问,但等了有一个小时仍未见他回执勤岗位,就只能作罢了。我想如果我的车停放在那里确实是违反了交通规则,那受罚是应该的,好让我吸取教训,引以为戒,我疑惑的是交通法规到底是罚那些违章停车的车呢还是只处罚违章停车却又不在副驾驶位置上坐了个人的车呢?换句话说我们的民警执法到底是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呢还是以个人的喜好判断为标准呢?如果是以后者为标准的那我无话可说,如果是以前者为准绳的,那我希望有关部门和那位民警给我一个解释。
具体情况那边应该有监控可作为我投诉是否真实的依据,而且本人在几天后路过那里的时候看到那天我被贴罚单的地方依然是停车满满,不知道是为了什么,我想我不渴望我们的民警会人性化执法,但至少要凭些什么吧,一时兴起?完成指标?还是什么呢?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楼主您好!根据您上述反映情况辖区交管部门进行了核实,您当天车辆停放在道前街府东巷口,没有停放于停车泊位内,且驾驶室无人,因此违法停车成立。道前街属于严管道路,在严管道路违停,一律使用红色的违停告知书。根据规定,非现场处罚人工拍摄违停仅对未停放在停车泊位内,且驾驶室无人的情况进行取证。
自己违规了,有什么好说的呢?
楼主好执着。。。等一个小时就问要个说法。去道前街那种地方提醒楼主可以选择把车停司前街(文化市场),或者会议中心(位置紧张),再没有的话就去西美巷碰碰运气
罪犯都有申辩的权利,我说说对执法公正性的理解有什么问题吗?
贴了红单子,说明是在禁停区域嘛。
你违停了,来张违停位置的照片呢
看来是位新手。
当然是以法规为准绳。不信你可以去百度一下,法规原文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看清楚没?车上有人的话,交警本来就是不能贴罚单的。
吃一堑长一智,下次楼主就明白了了吧
楼主智商不在线啊
养育巷或司前街路旁都有停车位,半小时4元。
“”道前街属于严管道路,在严管道路违停,一律使用红色的违停告知书“,那汽车南站湄长公交枢纽也是严管道路,咋不见违停贴红单呢?
2018-1-21 14: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