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湖湾小区违规预收取业主办理房产证契税费,但房产公司一直拖拉不办证,业主无奈,自己在房产公司变相要求下,再次自掏腰包在房产中心付了契税费用后才办理了房产证。但现在房产公司预收取的契税一直未返还给我们业主,是否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税务局确认,根据吴政抄【2016】51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期间(办理产权证初始登机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购房人代收契税款项。在办理商品房交付手续时,若购房者有委托商品房开发企业代办契税申报手续意愿的,商品房开发企业应积极予以协助,此外,税法并未明确规定是否可以委托房产公司代为办理契税申报和完税。现开发商预收钱款不退还,由于此类事件为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民事委托关系,且不属于税务部门管辖范围,建议市民与开发商协商处理,或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感谢您对吴江税务的理解和支持!
2018-12-24 17:4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