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行常熟分行党委、中行常熟分行领导;非常感谢贵行对上一个帖子的回应,起码让我确认了贷款手续确实于2018年8月完成,并相关资料全部被贵行接受,目前一直处于“等待放款”状态,并“网点收到该诉求后与常熟分行个人金融部沟通,争取在11月初为此客户办理放款手续。”但是,我尚存在以下疑问:1) 对于回应中的“您单方面与一鸣中介公司联系催促放款,网点未收到借款人及您的催款电话及信息”,签订贷款合同后,至于是否放款是否取决于客户有没有催款?非得买卖双方和中介跑到贵网点去才能放款吗?2) 对于回应中的“网点也未向客户承诺何时可以放款”,我套用外交部长的口吻就是“你的回复充满了对客户的偏见,和所谓的不知从什么地方来的傲慢,我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既然是贷款合同,放款是履约的一个关键步骤,有没有具体放款日期?不该约定放款日期吗?贵行这样的操作方法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还是总书记新的指导思想?亦或是贵行由来已久的傲慢?党的十九大提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其中的精髓,贵行认真学习、领悟了吗?贵行在履行该贷款合同过程中认真践行党的十九大精神了吗?我给贵行提个建议:即使不要“为人民服务”、即使不要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请不要继续愚弄民众。
常熟市便民服务员
“黎明前的片刻”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中国银行核查,现答复如下:中行网点于10月24日接工会转入您就二手房贷款未放款事宜的二次投诉后,与常熟分行个金部联系后,向苏州为您争取放款额度,于10月25日晚放款。因您在日本工作,中行网点一直是通过中介与您取得联系。感谢您的关注。
一个银行的房贷放贷问题,能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联系起来。楼主上纲上线的水平确实不一般。
国内社会需要这个,需要习总书记的光芒万丈的思想的指引。
目前的形势下,中行服务永远是傲慢的,他们的合同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说的好听是合同而已。
“黎明前的片刻”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情况,经中国银行核查,现答复如下:
中行网点于10月24日接工会转入您就二手房贷款未放款事宜的二次投诉后,与常熟分行个金部联系后,向苏州为您争取放款额度,于10月25日晚放款。因您在日本工作,中行网点一直是通过中介与您取得联系。
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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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感谢党、感谢政府,有诸多的理论、思想,我们普通民众以此为武装自己,争取自己的权益。
为常熟中行如此迅速的反应点赞。
2018-10-22 16:4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