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生金房产中介员工张**掌握大量个人信息问题,第一次答复张**拉微信群的目的是业务,第二次说是为了小区业主交流,说不是为了盈利,业务的目的不就是为了盈利吗?请解释为什么两次答复矛盾呢?
昆山市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昆山公安局答复如下:首先,感谢市民提供线索,我局城北派出所认真对待,多次上门进行核实。其次,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违法买卖个人身份信息必须符合:一、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卖个人信息达到一定数量;二、使用该信息牟取经济利益达到一定金额。法律的构成要件缺一不可。目前,我局城北派出所调查了解的证据显示,张某军不存在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个人信息的行为,也不存在谋取经济利益达一定金额的情况,故该项指控不成立。针对市民提出的两次答复不一致的情况,调查取证是一个过程,希望您可以理解。如掌握可以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可以直接至我局城北派出所进行举证。有任何法律方面的困惑,可直接拨打12348法律热线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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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3-2 16:3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