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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泾村沈*根2处宅基地房子,请正面回答!之三十贴

2023-9-30 1:28:14发布次查看发布人:
网友jhonshen,你好!你所反映建房事宜,消泾村委会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如有疑问可致电消泾村委会或直接前往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5424655。
相城区阳澄湖镇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六日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jhonshen,你好!你所反映建房事宜,消泾村委会是按相关规定办理的。如有疑问可致电消泾村委会或直接前往村委会咨询,联系电话:0512-65424655。相城区阳澄湖镇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日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苏州市宅基地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宅基地的标准和条件: (一)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市辖区及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下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35平方米,与已婚子女合住并且总人数在6人以上(独生子女一人按两人计算,一户只计算一次)的不得超过200平方米;人均耕地在1/15公顷以上的县级市,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二)现有宅基地面积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移建、翻建和扩建房屋时,宅基地面积须按上述标准核减。
:如果翻建的时候,任由一户二宅生存,这样的文件就是废纸一张!

2018-4-16 16: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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