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去年12月18日在本版发帖请有关部门继续解答城市居民公交出行分担率的问题,太仓市运管处于12月21日在本版答复提出希望当面或者电话沟通给予解释,本人从12月21日起,先后四次致电运管处,均未获得有效答复,其第一次电话沟通中承诺的当周由相应业务部门予以解答的事项也并未做到,现在本人再次在本版发帖,希望运管处在本版继续解答相关问题,问题如下:
1、关于公交出行分担率,运管部门称首先统计区域范围为建成区范围而非整个太仓市域范围,请提供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人口数据;
2、其次运管部门称统计数据范围为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情况,其中包含城市公交数据、承担城市公交功能的部分城乡客运数据以及出租车运营数据,请分别提供城市公交数据、承担城市公交功能的部分城乡客运数据以及出租车运营数据。
上述两个问题共计四个数据,恳请予以提供。
本人问题的实质,就是请有关部门详解太仓市城市居民公交出行分担率的计算过程,非常感谢。
太仓市便民服务员
“77maoyao”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情况,现交通运输局答复如下:城市公交分担率涉及到建成区、人口、客运量等多种数据,计算过程也比较复杂,我单位拟电话联系投诉人进行解答,但1月2日起多次联系投诉人,其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请投诉人与我单位进行联系,联系电话:53111912。
2019-1-1 21: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