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住建部门、公积金中心:根据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开发商不得拒绝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是开发商该楼盘已经在公积金中心备案,请问苏州市相城区姑苏裕沁庭这个楼盘是否已在公积金中心备案,本人购买后能否使用组合贷款?如果开发商拒绝本人使用组合贷款,向公积金中心举报是否有用???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便民服务员
苏州一号店网友,您好!一、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建普通住房房源为:开发商已办妥销售和贷款相关手续、且主体结构封顶的普通商品住房、包括联排别墅(屋)和酒店式公寓,即开发商应在楼盘建造进度符合要求时备齐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备案手续。经查询,由积水常成(苏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楼盘“裕沁庭”(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文灵路777号),近两年(2017、2018年)已在我中心备案的信息有:裕沁庭西区,公安幢号32、33、35、36、37、38、39、40、41、42幢。二、借款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您需申请住房公积金和商业组合贷款,商业贷款部分的政策具体请咨询缴存地公积金服务大厅贷款银行处。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办理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办理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三、如开发商拒绝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请及时向我中心反映,以便妥善处理。感谢您对公积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您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或搜索“苏州公积金”添加微信公众号。
2018-11-3 06: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