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相城区领导、苏州市纪委领导:第一,作为一名居住在相城区欧风丽苑小区的居民,自从入住以来,每天都深深的感受到小区物业带来的精神伤害,从以前开发商的荣盛物业到现如今未与业委会签合同的临时霸占小区的长和物业,请问这样一个非法的物业,为什么能这么潇洒自如的一直控制我们小区。?为什么相城区住建局的领导以及社区等政府部门在我们群众已经高票签字通过招投标物业得情况下,还要求业委会和长禾物业签合同?长和物业到底是有多大的本事?这么垃圾的物业,凭什么霸占我们的小区,垃圾管理,自从国家开展331活动以来,这个不合法的长和物业不以国家政策为标准,无视小区的消防设施道路环境(证据见下图,简直拿我们的生命开玩笑,是我今早刚拍的)他们的标准就是以侵吞全体业主的利益,以盈利为目的,长期霸占欧风丽苑小区。第二,欧风丽苑在建三期,地势建的比我们二期高大概一米,请问这是否符合居民楼建筑工程标准?昨天一场雨,还不是暴雨,大量三期的雨水和泥浆冲到我们二期,严重影响出行,试问下个暴雨我们还能出门吗?简直脏的不能再脏,请问在建三期是否有建设排水通道,如果有建设,为什么雨水全部冲到二期,尤其30幢西北侧最为遭殃,因为那里有个斜坡!第三,如图。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关注,并已交职能部门处办,请耐心等待答复!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由于欧风丽苑部分居民向社区反映签字存在造假的情况,社区对签字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有部分居民反映签字情况不真实,具体抽查情况可咨询社区。同时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承接和退管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全部建立或增补前,业主委员会不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管理。欧风丽苑小区分一、二期开发建设,一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期尚未增补。建议一期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待二期交付使用增补二期业主委员会后,通过征求一二期全体业主真实意见,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续聘或者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第二点关于地势高的问题,建议咨询规划主管部门,第三点关于小区物业日常管理(如小区环境卫生等)中的问题,建议咨询属地街道处理。相城区住建局
就是,搞得比拆迁小区还不像样
由于欧风丽苑部分居民向社区反映签字存在造假的情况,社区对签字情况进行了进一步核实,有部分居民反映签字情况不真实,具体抽查情况可咨询社区。同时根据《苏州市物业服务项目承接和退管指导意见》第二十九条规定,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业主委员会尚未全部建立或增补前,业主委员会不得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服务管理。欧风丽苑小区分一、二期开发建设,一期已成立业主委员会,二期尚未增补。建议一期业主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待二期交付使用增补二期业主委员会后,通过征求一二期全体业主真实意见,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续聘或者选聘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第二点关于地势高的问题,建议咨询规划主管部门,第三点关于小区物业日常管理(如小区环境卫生等)中的问题,建议咨询属地街道处理。
相城区住建局
国务院在2018年3月18日修订颁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请问相城区住建局物业科,拿出2014年的《苏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和退管指导意见》,而且这份指导意见,有违背于国务院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要求区住建局物业科撤回“业委会不能招标选聘物业”的说法。
新法优于旧法,法律条文的执行,一定是从新不从旧!请问相城区的住建局领导,你不学习习大大领导方针下制定的新法律法规吗?
2018-6-10 07:5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