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7月1日就已实施,装修押金被明令禁止!,位于姑苏区新城路2号的隆胜兰郡小区,目前由华新国际物业管理,物业负责人,公然强制收取业主装修押金,不交押金的不给办装修许可证,引起业主公愤,望有关部门介入调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我们已经关注此事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按照《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装修押金或保证金。关于你投诉的“举报,苏州华新国际物业强制收取主装修押金!”问题,由于你没有提供房屋的详细信息,以及相关押金收款凭证。如果小区物业违规收取押金,请直接向区住建局物业处举报。投诉电话:68723508;65245557。
2018-3-4 12:5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