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7年3月25日来到吴江太湖新城湾上风华销售处。售楼接待员并未要求本人充分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是否符合购房资格,本人当时说明自己有两套住房,是离婚单身情况。售楼人员也并未要求说明离婚协议书有关内容和提供离婚协议书有关资料,在未充分了解本人的实际情况下,匆忙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要求提供离婚协议书,发现还有一套住房,实际上有三套住房,那就不具备购房的资格了。后来苏州城弘房产 吴江太湖新城湾上风华售楼处明知我有三套房情况下,竟还忽悠我继续能享受购房政策向我催讨首付款,结果于17年4月10日发函说我不按时缴纳首付为理由,而没收我两万定金并将房屋另行出售,我多次去理论他们都避而不退,这种以 欺诈手段推销房产,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必须得到曝光! 并应无理由退还两万元定金!
请大家给我办法!
吴江区便民服务员
市民您好:经区市场局松陵分局协调,商家拒绝退回定金,建议市民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谢谢您的关注!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事情我们已关注,请方便的时候后台私信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核实后回复。
法院起诉吧,商家已经明确不退,只能起诉了,无法调解了
炒房客栽了,皆大欢喜。
这种官司一般以书面的合同为准,基本打不赢。
而且时间间隔也太久了,楼主太大意了。
只能司法途径解决
这个房子估计不好卖,。
离婚三套,这是来炫耀了吧。。。。
有几套房自己没数吗
2018-1-12 13:0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