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盐城人,来苏州市一家公司上班9年了,有高工证书,现在想把我的户口迁入我单位集体户口,我以前没有建立人事档案,函授本科学生档案、前两个单位的离职证明、现单位劳动合同均在我自己手里,我该如何进行档案托管?
市人社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根据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您的档案应从大专学历开始建立,函授本科的学籍材料、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可作为档案的补充材料一起归入您的人事档案。如果不清楚大专学籍档案的所在地,可向大专毕业的学校、户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或人才服务机构查询。如还有其他问题可拔打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科电话:0512-65223106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专也是函授的,档案丢了,怎么办
2018-6-21 07:5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