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grace.alegra 于 2017-8-9 11:34 编辑
中海8号公馆(海悦馨园)物业擅自更改17栋和26栋架空层,搭建物业杂物用房。物业用原本业主提供的物业用房,出租给花店,面包房,超市。然后私自在架空层搭建办公室,供物业使用。现在物业迫于微信投诉的压力,已经承认17栋和26栋楼下架空层房间是违章建筑,里面堆了杂物,有起火的安全隐患。但推脱此违建不是他们建造,他们没有经费拆除,谁建谁拆,城管来拆他们不反对。在赤裸裸的现实面前,竟然如此不要脸的推脱,每个月是要交物业费的,还有火灾安全隐患。难道杭州蓝色钱江小区的火灾还不足以让物业引以为戒吗? 在购房合同中,已经有补充条款和约定了,未作约定的,按照园区规划部门批准:建筑区内的道路,绿色,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都属于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70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门享受共用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那请问海悦馨园的物业私自隔离架空层是否已经侵犯了业主的权利。 请城管部门,便民12345,尽快责令物业进行拆除,并清理架空层。不要等到了造成人员损失的情况下再来责问有关部门。附上如下9张图,请你们看看,这下的架空层存在多少隐患。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针对您反映的情况,湖东社工委已与园区城管中队现场进行了查看,并要求物业公司对在建的搭建物进行了拆除,经现场调查,架空层是交房前由开发商搭建用房,相关情况城管部门与开放商正在确认中。后续,湖东社工委也将继续配合城管部门做好相关协调和跟进工作。如有需要,您可直接向园区城管部门(62876999)具体反映。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工委
工业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关于你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经现场调查,架空层是交房前由地产搭建用房(此消息需要进一步与开发商确认),如果的确是临时用房,将依法拆除,中队将于近期与开发商约谈此事,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8-9 11: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