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尹山湖景花园二期的居民,于今年10月9日由我父母前去社区中心办理2018年度少儿医保续费,工作人员张**收取190元后告知没发票,需下月来取。我父亲要求其开据收据其态度恶劣拒绝,在我母亲劝说下我父亲作罢,也是基于人与人之间仅有的一点信任感。因平时上班,拿发票事情拖至2017年11月21日上午十点左右,我前去社区拿发票,被告知2018续保名单没有我家孩子,并告知缴费记录为2017年9月29日续费,且为补缴2017医保费用,并坚持当时只收取150元,并只给我150元发票且为2016年度发票。因前期医保均为我家人办理,我于是回家后和家人核实具体情况,发现我们并未出错,而再次前去社区核实,工作人员陈**态度恶劣,表示当时并非她办理,也不清楚,而且询问2018年度医保怎么可以续上,回答:没有任何办法!!
我家宝宝于2015年年底出生于2016年四月份左右首次办理医保卡,缴费150元拿到2015年度缴费发票(如图),因错过2015年底单位年底报销时间,所以发票保存至今。于2016年10月份左右续保2017年度医保150元,拿到缴费发票150元,于2016年底由我老公带至其单位中衡设计研究院(原园区设计院)报销此医保费用。且从办理医保卡至今,一直正常使用,并有今年度医院发票证明!(如图)
此次投诉主要诉求是想在可续保期间(9-11月)给我孩子续上2018年度保险,社区人员现在不给办理?我真的没有任何办法了吗?@苏州市人社局,求贵单位给予帮助,谢谢!
另外,对整件事情我现在有几点疑问:
1、少儿医保是不是先缴费后享用?据我所知,是每年9至11月缴费续保下年度医保,也就是2016年续保2017年度,2017年续保2018年度,能否不续保于次年补?假定社区人员所说是对的,我们于2017年9月29日补续保了2017年度的费用,而我们医保卡一直正常使用,是不是意味着我现在可以不续保2018年度的,等到2018年10月份左右继续补续保2018年的,而且人社局还保证我家孩子医保卡2018年一如既往正常参保使用?
2、根据税务局规定,任何缴费都要出示实际缴费额度发票,拒不出示缴费凭证视为违法!如果不能提供发票,是不是意味着没有这个权力收取费用?那社区服务中心所代收的行使权利属不属于违规?
3、关于缴费时间,我上面提到是由我父母前去缴费,我父亲常年于北京工作,于今年10月4号(中秋节)坐高铁来苏州,并于10月9日晚上乘坐动车回北京,这有12306系统调取乘坐记录为证,因此社区所谓9月29日续费完全不可能,我父亲那时根本不在苏州!这样的记录是不是可以完全视为伪造?连时间都伪造了,那所缴的金额由190被弄为150或许就更可以理解了!这难道不是在消费居民对社区服务中心的最后一点信任吗?!
4、另外对于少儿医保这样一个相对专业而重要的业务,能不能委托社区服务中心办理?现在即便假定社区人员所说补缴事宜为真,那么我前去办理宝宝医保续保,说明我是重视少儿医保并且愿意缴纳医保并不希望断保,那么工作人员基于岗位职位和专业素养,是不是应该准确告知我们去年未续保加2018年度续保开始,我们应该一并缴纳150+190共340元?!然而社区人员未有任何提醒与告知,直接收取190元告知我家人已经续保了,如今出现实际未续保的情况,是不是说明社区人员不够专业?是人社局在委托组织单位办理的时候培训传达问题还是人员执行问题我就不得而知了?如果没有合格资质的单位能够被委托办理少儿医保,社保中心是否要重新考虑办理途径与流程?如果是为了群众办理方便,在互联网时代,为什么不考虑网上办理途径,还要经过这些不专业不作为的社区中心人员手里?
5、关于社区中心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四点四十五就下班告知不能办理是不是属于早退?根据人社局文件,办理时间为截止到11月底,工作人员陈**告知社区于11月21日中午12点前已经截止了,不再收取资料了?,就算你自己不愿意办理,你也可以引导我个人如何可以办理?!对于你们的工作态度,不求你们为人民服务全心全意,但你们的态度明显是不合格的!!请郭巷街道予以重视!
最后,我只想在11月底前,尽快办理好2018年度少儿医保续费,也许上述所说的很多都不重要,我只想每年在规定的时间没正常给孩子续上少儿医保!!求苏州市人社局相关领导帮忙,给予处理意见!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请您提供您的联系方式,以便部门进行核实处置,谢谢。
吴中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高某少儿医保在社区确实只有于2016年9月29日缴纳2017年少儿医保这一条记录。关于2017年的发票,社区陈同志在高某母亲前来索要当下已经给出,高某母亲关于发票金额及其他并未有任何疑问;至于2018年度少儿医保,高某家长并不确定是否缴纳,当下称回家核实。而后于11月21日4点25分来电,表示已经在社区交过钱;社区工作人员在当事人过来询问时均解释过确实只有2016年9月29日缴纳2017年少儿医保这一条记录,并无2018年缴费记录。由于办公环境较嘈杂,听不清电话,说话提高了音量,并非态度不端正。包括之前高某爷爷索要收据时,由于当时发票并未下来,统一没有收据这类凭证,社区张同志也是根据规定如实告知。关于社区工作时间,国庆后的下班时间是到下午4点30分,故未有4点45分不在岗,早退现象一说。关于当事人表示的:需要工作人员引导个人如何办理,由于少儿医保都是统一收缴,所以没有个人办理途径。后社区于11月22日和社保中心确认:高某父亲于社保中心缴纳高某18年少儿医保,并未在社区缴纳,所以并没有高某2018年少儿医保缴费记录。现经确定名单已导入社区,高某家长可去社区领取2018年发票。此复。吴中区郭巷街道网友:您好!经系统查询,诉求人的小孩2018年的少儿医保已缴费,并且我们已与社区联系,社区会补发发票。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谢谢贵部帮忙处理,现在孩子社保确实已续上,17年度发票现也已经拿到!
2017-11-22 10:2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