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区2009年之前自己建造的独栋别墅,国有土地证划拨性质的,建房手续都齐全的,规定是200平方的,现在建造了300平方,但已经罚款了,我想问我,这种类型的会拆除吗?如果不拆的话,具体说说理由。
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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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便民服务员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对以前已建成的违法建设,市政府按照“清前堵后”的原则,对不产生重大影响的违法建设依法采取处罚、没收和有偿使用等办法予以处置。感谢您的关注!
占地200平已经超面积了,这都建到300了,大本领。
如果已经缴纳罚款并有收据加盖政府章,收据明确是超面积使用费的话应该不拆。
2018-6-5 1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