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物业的通知,要求业主将属于自己的汽车车库门口上方的雨棚,全部拆除,现在的汽车车库都是业主自己在使用,装了个小雨棚,遮挡在下雨天时,可以进出的时候,少一点房屋雨水淋湿在头发上,而且雨棚是装在自己家的汽车库门口,并不会影响到周围的邻居,现在金虎物业却莫名的说要联合执法,强行要求我们全部拆除雨棚不允许使用。
那么请问,金虎物业自己在7幢南边,有一个属于物业自己私自违建的雨棚,已经存在了四年了,请问这个要如何解释,物业方面自己是否会进行拆除,如果没有拆除请问物业是用什么理由留下来的?
还有乐得佳三楼和旁边的药店二楼,均为违章搭建物品,也同样存在了四年之久,请问是否也会跟着此次的联合执法一起拆除?
青年路上的那么多门店,好多人家都有非常大的雨棚,看上去成片,这次所谓的联合执法是否也将那些一起拆除?
姑苏区便民服务员
网友,您好!经了解,虎阜花园西区小区有物业公司独立经营,已将市民相关反映的情况告知物业,协调物业公司处办。物业答复: 1.关于虎阜花园西区汽车库部分业主擅自搭建雨棚的问题,经物业前期调查统计目前在虎阜花园西区共有56户业主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在车库前搭建雨棚和在车库外擅自建设洗手池18户,引起部分楼上业主不满,造成很多邻里纠纷。物业和街道曾街道很多投诉和举报,且目前该股搭建势头存在愈演愈烈的趋势。经我司已将此情况相关执法部门,物业将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整治。现物业已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之规定,对74户业主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逾期不予整改的将上报执法部门处理。 2.关于7幢南边的自行车棚,前期是社区经小区居民代表协商同意所建,供来社区办事的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停放非机动车所用。 3.关于乐得佳超市三楼的搭建物,物业已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4.针对青年路的部分雨棚也已进行了调查和统计上报执法部门,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研究正在方案,下一步将在方案成熟的基础上落实整改。
2017-4-10 23:4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