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儿于2015年7月8日早晨7.30分左右在芦淞教育幼稚园晨练时,将右手手腕摔成骨折,其原因是幼儿园提供了绝对不安全的教具造成,且当时守护晨练的老师在于其他班聊天,聊前两天吸毒者翻墙进入幼儿园挟持幼儿的事情(这个事件可以在网络各大媒体报刊都有报道),由于提供危险教具和老师的不负责任,才造成我女儿十级伤残。右手腕留下了长约12厘米的手术疤痕,我已咨询过专业美容机构,这种手术疤痕是没有办法修复的。这就意味着我女儿在选择职业这方面很多会受到限制。
事情发生一年多了,园方没有主动提出来赔偿的问题,只是交了2万块的医药费,就再也没有任何园方领导过问此事。相关的安全责任人也没有进行处理,最可恨的就是,2015年当年我女儿所在的104班还凭了安全奖,可笑至极。2015年12月我将赔偿报告和司法鉴定交给了园方负责人(徐建华),至今一年没有任何回复,中途我老婆看见要毕业了,去找过园长说起此事,园长的回答是“赔偿的事情我们不会主动提出来,你老公给我的报告我送上去了,管这个的副局长调走了,赔偿报告也不见了,你再送一份来,你做的这个司法鉴定我们不承认”。
我也是单位的一名职工,更是一名共产党员,作为一个单位的领导,一把手,一名共产党员可以这样跟幼儿园家长说话吗?幼儿园接二连三的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不主动和家长协商怎样处理好,不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理,纵容事件任由发展,采取推诿拖拉的态度,很明显的违背了“两学一做”的教育目的。再有这个园长法律意识淡薄,党和国家的政策都不了解,伤科医院里的那家司法鉴定机构怎会法律上不承认,这么多交通事故都是在那做司法鉴定。我老婆还说了,如果你们觉得这个司法鉴定你们不承认,我们配合你看再去那里鉴定。
我向很多部门都反映过这个幼儿园的一些事情,但给我的回复我个人不太满意,就像昨天,我也跟市长热线反映了这个凭了2015年安全奖的事情,他们给我的回复完全不在我反映的内容上。很明显在规避责任。
所以恳请对此事件引起高度重视,幼儿都是祖国的花朵和祖国未来,我们都是要呵护好,保护的好。公办幼儿园和学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一定要加强,选拔人才德是排在第一位的,人没了德行,没了品行,再有才都是空话一句,这样的重用是要害人,更何况在教师这个行业,是要育人的。
出了事就开始找各种理由逃避了!
马上就办落实不到位。
这个幼儿园已经很乱了,有能力没关系的老师都被开除了。
这可是一家省示范性幼儿园啊,怎么可以这样?
2016-11-08 10:3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