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要拍摄地面导向标识,耽误大家几秒抱歉。
在园区阳澄环路与阳澄湖大道交叉口由北往南方向,苏e3c291车辆违规占用右转车道,导致后方车辆积压。违规动机明显,违规行为清晰,违规证据确凿,希望交警部门给予他相应的处罚与教育。文明驾驶,遵守交通规则,减少人为制造拥堵。
苏e3c291车辆
苏e3c291车辆
苏e3c291车辆
苏e3c291车辆
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员
网友你好,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8条第2款的相关规定:举报人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1)举报人的身份证明;(2)载明发现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基本情况的书面举报材料,包括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行为等;(3)记录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和视频资料。市民应当持前述三种材料,至苏州市公安局园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举报,由接到举报的交警大队向市民出具《举报他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受理回执单》,同时全面、及时地收集、调取证据材料,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经核查后,该车辆驾驶员违法行为确实,即按照法定程序对举报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目前,辖区交警部门已根据网友提供车号,联系车主进行了严肃教育。
苏州的交警不支持网上举证。还要麻烦楼主本人带齐身份证件再把证据打印出来到交警队排队处理一下{:lol:}{:lol:}
需要这么坑吗?要不要记者采访,法庭出庭做证人?
算了吧,没用的
为什么我倒觉得这是在适合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道路资源呢???与其让右转车道白白浪费掉。。不如在高峰时段利用起来~~~~这样,,直行车道才不会排长龙。。。{:titter:}
国民素质教育刻不容缓!!
谢谢希望一点一滴尽微薄之力
2018-11-27 09: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