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户口强制迁移需哪些材料,到什么部门去迁,被迁移人要去吗?他要带什么材料?
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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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便民服务员
根据苏公规〔2016〕3号《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九十六条 :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转移,该住所内原登记户口未迁出,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将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并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应当告知该住所内原登记人员按规定迁出户口。经公安机关告知后,原户口登记人员未迁出户口的,公安机关可以凭以下材料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家庭户:(一)现所有权人书面申请;(二)现所有权人居民户口簿;(三)现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四)迁出户口告知书。 市民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咨询。
相城区公安分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2017-9-7 00: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