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在上
我叫戴哲润,尊敬的领导包公:新年好!是人民的父母。“您们的来信,已被新化县金凤乡人民政府受理”。我十分高兴,可是现在还没有见到答复意见。把娄55线扩改为 x058公路,红线内占用承包良田、耕地还没付征收补偿。2005年在x058七公碑下处高岩,谋财恐怖,指挥违规爆破。三方都是山、田、土,单把大爆口内装石头拌泥巴对准上冲大山几百米远我两栋最高大的木房当做靶标,长年猛轰。累遭射石打废,人命关天的侵犯。一个25斤重的石头打断屋上两根横梁,屋大片炸下,屋上打的百孔千疮。打烂修好,修好打烂,遭受求合法权利受黑恶围攻暴打,受尽各种万恶的残情。包头等有罪当地乡政府包庇,受害者无罪被故意陷害、追诉。被腐败人害成灭顶之灾,妻离子散,四户无家可归。多次在不平等场合中被县、乡政府用各种手段,受谝、受挟迫签下了多份息访书。我们也因此而配合多年不从上访,但政府口头的赔偿至今都未得一分钱。房屋是人生的居点,农村承包耕地是人生的血液循环。万般无奈再次上访求合法权益,又被县、乡政府合伙暴打、诬陷。正当权利、人生安全毫无保障。人生都是命也。
现住新化县琅塘镇太平村十二组胡重柳家救助养治伤残。现办手机号:18273805058
拜请查看实事真相,为民维权,救民为感!
关于x058线改扩建强行拆迁你房屋、补偿不合理问题。结合你以前上访理由,你的诉求有两点,第一对修路爆破时损坏的房屋进行赔偿,第二对修公路损毁水田实行赔偿与征地补偿。在认真调查核实的基础上,金凤乡政府和你多次协商处理:1.对于房屋的损失以新化县价格认证中心2010年10月13日所做出的价格认证结论(新价认字[2010]193号)为准,房屋损失为人民币叁万柒千柒佰元整(¥37700.00)。2.对修公路损毁的0.4亩水田按照6年的误耕粮食补偿折合人民币贰千捌佰伍拾陆元整(¥2856.00),房屋损失补偿和误耕粮食补偿共计人民币肆万零伍佰伍拾陆元整(¥40556.00),该款已于2010年10月15日提存于湖南省新化县公证处,由你持有效证件去该公证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取回。3、公路修建过程中堆毁的0.4亩承包经营水田金凤乡政府已经进行了有效合理的恢复,并修复了该水田所在地包括组里的水渠。4、你承包经营的被x058县道占用的0.3亩水田,根据《新化县实施<娄底市县到乡镇公路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细则》(新政办发〔2003〕17号)第十一条:“县到乡镇改造工程中要裁湾改直占用的水田、旱土、水塘、林地,一律免办土地占用手续,由所在乡镇和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责任田自行调整或者减免农业税进行调解。”已由村委会置换为位于坪油村9组仓库台上的一块0.3亩水田(原承包者为魏石生)。
2017-03-01 16:43:48
